安省婚姻关系变化对遗嘱效力的影响
在安省,个人家庭和财产状况的变化会对遗嘱产生直接的影响,所以律师都会建议客户每隔2-3年重新审查遗嘱,看看是否有需要修改或重做。但很多人立完遗嘱就把遗嘱压到箱底并从此置之不理。这样经常导致遗产的分配不符合当事人去世前的意愿的情形,引发不少遗产诉讼。今天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婚姻关系变化对遗嘱的影响。
首先我们看看结婚。正式登记结婚的行为,对结婚前所立遗嘱没有影响。安省2022年以前的继承法规定结婚会导致之前所立遗嘱失效,这部分规定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删除。
接下来我们再看离婚。当事人离婚后,在遗嘱执行过程中,会把前配偶视为早于当事人去世,其留给前配偶的遗产会按照遗嘱内相关条款或遗产法分配。同时,前配偶也不得按照遗嘱的指定来担任遗嘱执行人,但仍然可以按照遗嘱的指定担任子女的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,并向法院申请成为长期监护人和代管人。
最后我们来谈谈分居。对于双方分居发生在2022年1月1 日及以后,已分居至少3年的,或者分居不足三年,但已经通过分居协议、法院判决或仲裁处理了双方相互的权利和责任关系的,这几种情况下,安省继承法将其等同于离婚,对遗嘱中涉及该分居配偶的部分,其处理方式与前述离婚的情况相同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述法律只适用于当事人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去世的情况,且要求当事人没有在遗嘱中明确表述出相反意愿。如果当事人在遗嘱中明确说明知道继承法的有关规定,但仍然希望给已经分居或离婚的前配偶留下部分遗产,这部分内容会得到法律认可,遗嘱执行人需要按照当事人在遗嘱中的意愿向前配偶分配遗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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